三明市202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1-02-24 08:21:13   点击:


明科〔2021〕3号
 
 
 
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 
 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加强我市应对疫情风险的相关技术储备,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,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。
一、重点支持方向
(一)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研究;
(二)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防治技术研究;
(三)新型过滤材料在新冠病毒隔离产品的开发应用;
(四)三明地区特色中医药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的应用研究;
(五)新冠病毒病原检测诊断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;
(六)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、无害化处理技术及装备的研发;
(七)其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《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。
(二)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,且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。
(三)鼓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科研助理岗位,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,培养后备优秀青年科研人员。在同等条件下,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。
(四)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,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项目申请书按《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》的格式编写,纸质材料一式三份(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),相应电子材料1份。
(二)各县(市、区)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,由申请单位属地县(市、区)科技局按照要求推荐项目,并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市科技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,统一收文登记后送相关业务科室。市直部门、高校、医院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。
(三)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15市科技局窗口,地址: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(碧湖),联系人:张丽萍,电话:0598-7500107,电子邮箱:smkjjzwzx@163.com。
 
 
               三明市科学技术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2月3日